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》发布
(2)现场考核
根据绩效考核计划和方案进行。主要包括听取汇报,现场收集信息等。
(3)分析与总结
绩效考核组在考核结束后,应及时分析资料,提出绩效考核报告。
绩效考核各项资料和记录的原件,以及相关资料,由组织绩效考核的部门保存。
7.4评价
评价是对某地区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效果、患者需求、相关措施的有效性等进行考量的一种方法。评价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,可以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精防机构或者科研单位等承担。
应根据不同的评价目的,采用制定相应评价计划和方案。
附件1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用表
表1-1 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卷
表1-2 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
表1-3 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
表1-4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出院信息单
表1-5 重性精神疾病失访(死亡)患者登记表
表1-6 重性精神疾病社区/乡镇基础管理情况季度报表
表1-7 重性精神疾病社区/乡镇个案管理情况季度报表
表1-8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非自愿治疗医疗意见书
表1-9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记录单
表1-10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季度报表
表1-11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督导检查表(A)(卫生行政部门用)
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督导检查表(B)(业务单位用)
附件2 患者个案管理记录手册
附件3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年度报表
表3-1 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基本情况年度报表
表3-2 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机构及人员情况年度报表
表3-3 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年度进度报表
表3-4 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危险行为发生情况年度报表